液氨是2.3類危險品,必須在鋼瓶或罐車中填充有毒氣體。
用于灌裝的鋼瓶或罐車,應符合國家勞動局《氣瓶安全監(jiān)察條例》和《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(jiān)察條例》的有關規(guī)定。允許重量的填充系數(shù)為0.52kg/L。鋼瓶和罐車運輸液氨時,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制定的危險貨物運輸規(guī)則。運輸過程中應避免受熱,嚴禁燃放煙花。
氣缸應配備安全帽,并用橡膠帶或草繩包裹,以防劇烈沖擊和振動。液氨瓶應存放在倉庫或有蓋平臺上。室外堆放時,帳篷應遮蓋,防止陽光直射。主要通過鐵路和公路運輸。